眾所周知,建筑結構加固工程實際上是由各階段工作互有聯系,并按先后次序排列的系統工程。其中,現場施工階段必須按程序遵循下列原則。
建筑結構是否需要加固及加固的深廣度、加固的范圍和內容,應經結構可靠性鑒定確認。加固方案和加固設計應以具有相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為依據。加固施工則應按照 由具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完成并經審圖機構審查合格(應有審查合格通知)的施工圖**現場施工。
結構鑒定、加固設計和加固施工這三者是互有內在聯系并有先后次序,缺一不可,是構成結構加固工程的系統工程。只有遵循這一原則,才能確保結構加固工程的質量和安全。
當前,結構加固工程市場尚不完善,有的業主*考慮眼前利益,急于求成,未按此程序辦理,更有甚者,跨越鑒定與設計,直接找加固施工單位,要求加固施工,或邊設計邊施工。也有少數加固施工單位為了承接加固工程項目,違背此原則,未見合釣設計文件就簽承包合同。**有關職能部門,對此種違背建設程序的現象,應加強監管,以保證結構加固工程的質量與安全。
建筑結構加固工程程序框圖
結構加固施工階段,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按圖施工的原則,并應接受業主(或**業主的監理人員)的監管,決不能擅自修改施工圖紙或聽從業主而不按圖紙要求進行施工。
在加固施工過程中,如發現設計圖紙與現場原結構不符(如構件標高、截面尺寸及鋼筋數量等)或出現其他危及安全(如混凝土疏松、嚴重裂縫等)的異常情況時,施工人員應及時與設計人員溝通并報監理人員或業主,而且應立即停止施工,施工單位和業主均不得擅自處理。待設計單位根據現場情況作出處理并出具設計修改通知書后才能**施工。
建筑工程行業流傳的一種形象說法,即“設計立法,施工守法,業主(或監理)執法”是有道理的,這同樣適用于結構加固工程。所謂設計立法,是指設計單位所完成的有效設計文件和施工圖紙;施工守法是指施工單位必須按圖施工;業主或監理執法是指他們施工單位的監督管理。
結構加固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和產品質量,是加固工程成敗的關鍵。如果使用偽劣產品,必將對加固工程埋下安全**甚至發生嚴重的安全**,導致加固工程的失敗。
由于結構加固工程施工的前述種種特殊性,所以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技術可靠、經濟合理,以確保質量、**節能、衛生和公眾利益。需強調指出的是:在高溫或嚴寒及復雜環境進行施工時,特別要注意溫度控制及防火。
建筑工程施工必須遵守現行**有關標準、規范或規程應是常識,但由于結構加固工程的特殊性和復雜性,更應予以強調指出這一點,當前在結構加固工程施工現場,時有發生為趕進度,圖方便而不遵守有關標準、規范的情況。也有可能對標準、規范不甚解而未嚴格執行的情況。因此需指出,遵守**有關標準、規范是結構加固工程又一重要原則。我們認為,在施工過程中,對有關現行**標準和規范的規定,理解正確執行,暫時不理解或不甚理解的也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否則,如果因未遵守規范規定而產生工程質量**,甚至導致嚴重的安全問題,是要負責任的,甚至會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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